資訊的整理者
政策、法規、實務,化繁為簡。

Taiwan Employers’ Rights Alliance
台灣雇主權益守護聯盟
讓資訊流動,讓權益被看見。
tera.stream
政策、法規、實務,化繁為簡。
關注制度公平,守護合理權益。
匯聚真實經驗,讓雇主被聽見。
以下為政府公開專線,免費或低費率;本聯盟不提供法律意見或個案代辦。
以雇主權益為核心,結合資訊整理、公共倡議、制度研究與社群連結的民間平台。
專業・可信・理性・有溫度在長照、家庭聘僱、移工制度、勞動政策與公共治理之間,許多雇主同時承擔照護、經濟、管理與制度責任。TERA 希望讓清楚的資訊、真實的經驗與理性的討論,成為彼此支持的起點。
TERA 的存在,不只是提供資訊,而是希望建立一個讓雇主能夠被理解、被聽見、被看見的平台。
許多雇主常缺少足夠清楚的資訊、表達意見的管道,以及持續參與公共討論的空間。因此,我們希望扮演三個角色:資訊的整理者、權益的守護者、聲音的放大器。
我們相信,真正公平的制度,應讓制度中的每一方都有被理解、被討論與被尊重的機會。
TERA 不是仲介公司,也不是單純的長照資訊平台。我們不追求過度激烈的對立感,而希望呈現能理解家庭現實,也能理性討論制度的力量。
以雇主權益為核心,結合資訊整理、公共倡議、制度研究與社群連結的民間平台。
政策、法規、實務,化繁為簡。
匯聚雇主聲音,推動合理制度。
分析制度問題,提出改善建議。
串聯家庭、專業與公共部門。
不從事人力仲介與媒合。
不只轉貼,而是整理與倡議。
以事實與研究為基礎。
資訊來源清楚透明。
用對話推動制度改善。
理解第一線真實處境。
Transparency
降低資訊落差,整理制度、政策、法規與實務資訊,讓重要資訊更容易被理解與使用。
Employer Voice
讓家庭雇主、照護家庭與一般雇主的實際處境,有機會被看見、被理解,並納入政策討論。
Rights
關注制度公平、契約責任、程序正義與雇主合理權益,讓討論回到具體問題與改善方向。
Alliance
串聯雇主、家庭、專業人士、民間團體與公共部門,建立成熟、理性的公共討論環境。
資訊更清楚討論更理性每一方都值得被理解
困境不應只在事件發生時被短暫注意。讓真實經驗持續累積,成為制度設計、公共討論與政策改革中的聲音。
「持續」是這句標語的核心。TERA 希望成為長期累積資訊、經驗與公共影響力的平台,讓雇主的處境持續進入公共視野。
資訊被理解、被分享、被使用,才具有價值。透過網站、社群、研究整理與視覺化內容,讓雇主更容易找到答案。
stream 代表持續流動的資訊、觀點與聲音。我們希望降低政策與制度資訊的門檻,讓資訊持續流向需要它的人。
歡迎分享到社群或簡報;點圖開啟高解析版本,請保留 tera.stream 標示。
我們是為生計奔波的子女,也是日夜守護重症親人的家屬。許多家庭為了照顧家中老弱與重症親人而合法聘僱外籍看護,卻在照顧壓力之外,還要面對不被理解的處境。
我們選擇團結,從經驗交流、整理共同問題與凝聚共識開始,以行動守護家庭,討論政策與制度改善。
把照顧現場的困難說清楚,才有機會一起找出改變的方向。
照顧需求、家庭分工,以及長期照顧帶來的壓力。
分享不同家庭的照顧情境,交流陪伴長輩與重症親人的經驗,讓照顧者不必孤單承擔。
合法聘僱、日常溝通,以及實際照顧的合作經驗。
歡迎家庭雇主分享聘僱心得與真實案例,討論照顧安排、溝通方式與遇到的問題。社團不提供求職與工作媒合。
仲介服務、就業安定費,以及家庭面對的負擔。
交流服務經驗與費用疑問,整理值得進一步討論的制度問題,凝聚具體改善建議。
理性討論政策,共同爭取公平合理的照顧環境。
匯聚家庭雇主的實際經驗,探討應對策略、政策與修法方向,以具體問題與建議促進公共對話。
本頁呈現聯盟關注方向;個別法規與費用仍應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
整理家庭看護工聘僱的一般流程、關鍵期限與常見狀況。實際資格、文件與期限,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各縣市政府最新公告為準。
被看護者須經衛福部公告的醫療機構專業評估(或符合免評估資格),並確認申請人與被看護者的親屬關係符合規定。
先向工作地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推介本國照顧服務員,無法媒合才進入外國人申請。初次聘僱家庭看護工的雇主,須先完成聘前講習(可線上參加)。
向勞動力發展署申請招募許可,可自行辦理(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)或委託合法仲介。委託前先查詢仲介機構資料,並索取書面費用明細。
入國通報、健康檢查、健保、聘僱許可與居留證都有期限,見下方「關鍵期限」。
依約給付薪資、安排休假、按期繳就業安定費與定期健檢;續聘、轉換、終止或失聯,須依規定辦理或通報。
兩種方式要走的法定程序相同;差別在於由誰代辦,以及要支付哪些服務費。
| 向誰收 | 項目 | 上限 |
|---|---|---|
| 雇主 | 登記費+介紹費 | 合計不超過看護第 1 個月薪資 |
| 雇主 | 服務費 | 每位看護每年不超過 2,000 元 |
| 看護 | 服務費(每月) | 第 1 年 ≤ 1,800 元、第 2 年 ≤ 1,700 元、第 3 年起 ≤ 1,500 元;曾在臺工作滿 2 年再入國者 ≤ 1,500 元 |
依據:勞動力發展署|收費項目及金額明細表、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|什麼是直接聘僱。2026/10/04 查核。收取未列項目或超過上限,可撥 1955 申訴。
期限多以「日」計算,遇例假日的處理方式與應備文件,請向工作地縣市政府勞工局處確認。
| 時間點 | 要辦的事 | 辦理對象 |
|---|---|---|
| 入國後:最容易錯過的 5 件事 | ||
| 入國後 3 日內 | 入國通報 | 工作地縣市政府勞工局處 |
| 入國後 3 個工作日內 | 入國健康檢查 | 指定醫院 |
| 入國後 3 日內 | 健保加保;另依規定投保意外保險或勞工保險 | 健保署/保險公司 |
| 入國後 15 日內 | 申請聘僱許可 |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|
| 入國後 15 日內 | 申請居留證 | 內政部移民署 |
| 聘僱期間:定期與異動 | ||
| 工作滿 6、18、30 個月 | 定期健康檢查(各該日前後 30 日內) | 指定醫院 |
| 每年 2、5、8、11 月 | 依繳款單繳納就業安定費(25 日前) | 勞動力發展署 |
| 住址變更 7 日內 | 通報看護的居住地點變更 | 工作地縣市政府勞工局處 |
| 連續曠職 3 日失去聯繫 | 3 日內書面通報(可線上);失聯初期即可先通知移民署及警察機關查察 | 當地主管機關、移民署、警察機關 |
| 期滿前:續聘或結束 | ||
| 期滿前 4 個月內 | 申請重新招募許可;期滿前 2 至 4 個月送件期滿續聘 |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|
依據: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|移工相關管理事項、勞動力發展署|通報移工行蹤不明、勞動力發展署|重新招募與期滿續聘。2026/10/04 查核。想算出自己的各項日期,可用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的「在臺管理期程試算」。
自 2022/8/10 起,新聘及續聘、轉聘的家事移工月薪調為新臺幣 2 萬元;符合資格的經濟弱勢雇主可申請薪資補助。
勞動部公告 ↗家庭看護工一般為每月 2,000 元;雇主或被看護者為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者免繳。其他減免條件以勞動力發展署公告為準。
勞動部說明 ↗長照需要等級 2–8 級、聘有外籍看護的家庭,看護請假時可申請喘息服務;自 2020/12/1 起不再受 30 天空窗期限制。撥 1966 申請。勞動部另有「外籍看護短照服務」,資格與天數可撥 1955 詢問。
衛福部說明 ↗勞動部短照 ↗金額與補助條件可能調整,申辦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仲介收費上限見上方「聘僱方式」。
勾選狀態只存在你這台裝置的瀏覽器,不會傳到任何伺服器。
每個個案條件不同,處理前請先撥 1955 或洽工作地縣市政府勞工局處確認。
先確認人身安全(聯絡仲介、同鄉友人)。連續曠職 3 日失去聯繫者,雇主應於 3 日內以書面通報當地主管機關、移民署及警察機關,可使用勞動力發展署線上通報;失聯初期就可先通知移民署及警察機關查察。照顧空檔可撥 1966 詢問臨時照顧資源。
先了解原因並留下溝通紀錄。雙方同意時依規定辦理;有爭議時撥 1955 諮詢。不可扣留護照、居留證或薪資,這可能違法。
聘僱的前提改變,須依規定辦理聘僱關係異動,看護可依程序轉換雇主。請盡早聯繫勞動力發展署或仲介,並結清薪資與相關費用。
先就醫並保留單據;已加入健保者可使用健保就醫。通知仲介並記錄發生經過,作為保險或職災認定的依據。
要求書面收費明細與收據,對照契約內容。可在外國人勞動權益網查詢仲介機構資料;仍有疑義可撥 1955 申訴。
長照需要等級 2–8 級的家庭,看護請假期間可撥 1966 申請喘息服務。申請與安排需要時間,建議提前規劃。
想續聘原看護:期滿前 4 個月內先取得重新招募許可,再於期滿前 2 至 4 個月送件期滿續聘。被看護者須重新完成專業評估與國內招募程序,就業安定費也不能有欠繳。
先不要付款。政府機關不會以電話或通訊軟體要求轉帳;撥 165 查證,並向原本的仲介或機關確認。
向 1955、主管機關諮詢或在社團分享前,依此格式整理,溝通更有效率。
【照顧情境】被照顧者狀況、家庭分工 【發生經過】時間、地點、經過(只寫事實) 【已嘗試的方法】溝通、諮詢、通報紀錄 【希望獲得的協助】經驗分享/法規確認/申訴管道 【已遮蔽個資】姓名、電話、地址、證號、病歷、人像
本頁為一般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意見;個案請洽 1955、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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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依「照顧情境、遇到的問題、已嘗試的方法、希望獲得的協助」整理內容,避免只憑片段資訊指責當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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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共同推動改善的家庭雇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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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待管理員審核通過後即可參與社團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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